二手房交易细则定金如何合法约定

时间:2023-08-29 21:06:20       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二手房交易细则定金如何合法约定

二手房买卖中约定定金的方式一般是签订相关合同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


(资料图片)

法律依据: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条

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。

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。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,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。

第五百八十七条

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二、

二手房交易备案的注意事项

二手房交易备案的注意事项:

1.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;

2.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;

3.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;

4.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;

5.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;

6.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;

7.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;

8.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。

三、

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办

二手房卖方违约,作为买方,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,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。找法网提醒您,如果卖方坚决不履行合同,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,承担违约责任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
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

关键词: